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

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赣实发〔2024 1),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活动,对在实验室管理、设备资产管理、实验教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验室治理体系建设和实验室工作信息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请各会员单位实验室工作的主管部门做好此次先进评选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1. 先进单位20名;

 2. 先进团队40名;

 3. 先进个人60名。

 二、推荐名额和要求:

 1. 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学校,所有会员单位都可申报。

 2. 先进团队:

 先进团队评选对象为实验(实训)中心、仪器平台、科研平台等。各会员单位可推荐申报先进团队1个。

 3. 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会员单位从事实验室与设备资产相关工作的教职工。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2名,会员单位可推荐1名,秘书处可推荐2-3名。

 三、材料要求

 1. 申报工作由会员单位实验室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申报。

 2. 申报材料:先进申报表(附件123)及相关佐证材料,主要统计2023年的工作业绩;各高校推荐汇总表(含排序,附件4)。

 3. 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 WORD版材料:附件1-4

  • PDF版材料:学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附件1-4,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做成一个文档)。

 四、其他

 1.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419日。

 2. 材料报送邮箱: zhangbp@ncu.edu.cn

 3. 联系人:秘书处张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69197






 附件:

  1. 江西省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 江西省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团队申报表

  3. 江西省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 江西省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汇总表





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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